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大门不断向世界敞开,越来越多的外国品牌进入了国人的视野。从改革开放之初对进口家电、进口食品、进口化妆品的热盼,到最近一段时间里接连爆发的洋品牌“质量门”事件,也许我们该做一番思考了。
3月5日亨氏辣椒酱中被检出苏丹红一号;
3月7日江西女性消费者状告宝洁公司SK-Ⅱ含腐蚀性成分;
3月14日上海家乐福被曝曾销售过含有苏丹红的“坛坛乡风味辣椒萝卜”;
3月16日百胜宣布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调料中被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
3月22日强生婴儿油被指含有有害成分;
3月22日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发出警告,称含有致癌毒素——含丙烯酰胺化合物(简称“丙毒”)的食品会严重危害人的健康,而“洋快餐”的多种食物中均含有大量丙毒,麦当劳和肯德基首当其冲;
3月22日联合利华旗下“立顿”速溶茶被发现含有超标氟化物;
4月7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警示,芬必得、扶他林、阿司匹林等21种消炎止痛药,均有潜在的心血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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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出现了美赞臣婴幼儿奶粉导致咳嗽,索尼数码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被召回,杜邦公司旗下特富龙不粘锅可能致癌,博士伦护理药水引发眼疾,麦当劳薯条反氏脂肪酸含量超标危及男性生殖健康,芬达美年达饮料含氧化剂和防腐剂可能导致致癌,佳洁士牙膏涉嫌虚假宣传,亨氏婴儿米粉或含非法转基因,以及其他一些洋品牌“触雷”事件。
究竟是怎么了?什么促使国际大公司的洋品牌两年之内在中国频频“触雷”?谁来为消费者负责?
若没有国外的质疑,中国消费者还会被蒙蔽多久?
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这些国际品牌的质量问题绝大多数是在国外被发现的。国外的研究机构或质量检测机构发现了问题,国内才开始有所行动,才开始请求退货、召回或禁止销售。若没有国外提出的质疑,中国的消费者还要多长时间才能看到真相?为什么我们的国家不能最先对我们的消费者负责?
拿食品中含有“苏丹红一号”这一事件来说,据《北京青年报》,我国1996年出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其中规定禁止将“苏丹红一号”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生产。但10年后的今天,质检部门称,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有关“苏丹红一号”的检测方法和标准。既然检测标准都成了问题,一些商家也就安之若素,声称“食品安全检验报告上从来没有苏丹红这个指标”、“关于苏丹红的定性,国家还没有出具官方的材料”。难怪外国公司可以继续堂而皇之地在中国行销万里。
企业以追求利润作为最终目的,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遵守一定的规章。然而,没有具体标准衡量的企业责任,从来就不构成真正的责任;没有具体检测标准的禁令,从出台之日起便注定了空心化的后果。由“苏丹红一号”牵连出的一系列事件恰恰就表明了,正是由于制度的缺失,我国的消费者才一直被蒙在鼓里,长达数年之久。
需要反思的除了制度体制不健全之外,难道就没有其他的了吗?当然不是。媒体和广告商也要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思考。
肆无忌惮的虚假广告成坑害消费者的帮凶
广告是现代商业社会不可缺少的传播信息方式之一,商家通过广告扩大自己的知名度,消费者也通过广告来认识新的产品。在生产技术落后商品匮乏的计划经济年代,洋品牌于国人而言,意味着质量好,做工精,这样的心态一直延续到现代。广告商们正是利用了消费者这种心态,才在广告中无所忌惮地夸大其词。
从去年南昌消费者以受SK-Ⅱ护肤精华露广告“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诱导控告宝洁,到今年三月佳洁士牙膏涉嫌虚假宣传被起诉,凭借绘声绘色的广告占领中国日化产品市场不少份额的宝洁公司,不得不反思一下,其颇有阵势的广告宣传攻势是不是真的能打动中国消费者?
洋品牌歧视中国:单靠广告宣传就能占领大陆市场?
推来推去,一次又一次质量风波的幕后操盘手,既不是政府,也不是媒体,而是企业自身。回想当年,不少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之初,一些地方对它们一路绿灯,什么“三年免检”、“五年免税”、“绿色通道”之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心态浮躁的洋品牌,对中国市场却表现出了歧视的态度。
博士伦润明护理液被曝可能导致眼疾之后,在香港、新加坡果断地暂停润明护理液出售,而在大陆确迟迟没有行动,仍然大幅广告照登,明星代言照做。这样的行动不得不让人对其产生质疑:香港新加坡的消费者是商家的上帝,中国大陆的消费者难道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吗?
市场在发展,中国的企业也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历练、成长,相当一些行业的技术水平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与此同时,中国的消费者也不断地趋向理性,不再对“洋品牌”唯马首是瞻。由此一来,外国大公司单单凭借广告造势就能打动中国消费者的时代必将一去不复返。
而频频被曝光洋品牌“质量门”,屡屡引爆中国消费者信任危机,一些迷信洋品牌的中国消费者现在也开始反思自己的消费倾向。假如那些不肯真诚面对消费者、不肯为自己的过失付出行动和代价的外国企业再不躬身自省,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就必将处于被动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