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一 2008-5-16 01:03
我们都是一样的——悼念四川大地震死难同胞
想不到要沦落到这种地步,为了所谓500字的狗屁规定,我不能在自己亲手创建的我笔我心发自己的文字。我只能说,现在的我笔我心,只是虚无缺乏了价值观的,没有了对文字的理解,居然可以用字数来定义文字。 'Y9iD"K8e1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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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font=楷体_GB2312][size=3]我们都是一样的kt!y^Z&b(e%Zv2l
——悼念四川大地震死难同胞;KKgj"VT@{ R7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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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本就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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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父老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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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的你是我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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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的你是我的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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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迈的你是我的将来 4{X,z+y'V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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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 5l`8N9e0U/E
过去的再也来不到现在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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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再也到不了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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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的却结束了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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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i9bC(Q
那一天世界突然倒塌 N?-S;P?'e
我的兄弟姐妹 父老乡亲 B9f WV*Q;SRy
一切的终结只是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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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土飞扬起来 9i _C1^GEk
前一秒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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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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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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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死亡留在瓦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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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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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仅存的那只低垂的手 YC[to4cz8Mvx
从层叠的残桓的缝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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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们曾经存在 ^D9JH0k!o
最后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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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伸手去拉住你们 :?i%?0cmRQ
只是我 .t(v,aQzQY(VY
在离你们很远的地方 }^[2wD+PG
能做的
^N7f#L8m'i eA3p!l
只是感受那些痛苦和悲伤 ,o[%n
T(N9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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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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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不会记住我们 TTl,w*m$XK}B(?
因为 M'ba+bV#J yn%[T5A
我们原本就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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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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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们在天堂一定安详[/size][/font][/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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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s,zT9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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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E;F+h+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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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UwxT
[[i] 本帖最后由 朴一 于 2008-5-16 01:06 编辑 [/i]]
greenivy 2008-5-16 10:42
希望他们的世界坍塌之后,又有人能够为他们支起另一片高天。
greenivy 2008-5-16 10:47
呵,相信楼主还不那么了解我笔。v6`d'Gd_
删帖的原则,并不是每一篇不到500字的都会删。字数只是对于那些无法称之为优秀的灌水文字的限制。若能真正写出自己的心声,让看帖的人感动,自当会保留下来。我一直以为,只有对自己的文字不够自信的人,才会苦苦执着在字数限定的这个要求上纠缠不放。g'v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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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矩不成方圆。^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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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文字,我笔绝对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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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上。
朴一 2008-5-16 11:58
呵呵,我是不了解现在的我笔我心,当初我要的就是原创的真情实感,但是沦落到要拿字数来界定的话,我是不同意的。C_yC a3o
q2w:NA ~+P,nf
u:[Y;Tu
至于你说的对自己的文字不自信云云,请看我07-12-13日被我笔我心版主smallsmallsmall删除文字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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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_.zX`'S4jy
[quote]操作理由: 本版要求500字以上的文字帖!U,@-qG0zA
_B JQy'E&v
这个规定是谁发起的呢?我当初建立这个板块的时候,只有一个要求:我以我笔写我心。C r)a.?d7F!`P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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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板块需要的不是人气而是精品,但文字数量的多少与精品毫无关系。S A5qBHU8E-j@f
'S qE'C
[n3h
请修改掉这个无聊的规定吧。[/quote]
#z5N%E'j"j.O
Q)l;hP&RlF
他是因为我的文字不是原创的真情实感而删除的么?不是。操作理由: 本版要求500字以上的文字帖!M^E$`Q:@qd8_N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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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不?反正我觉得幼稚,呵呵。
"|wm6X!c,T
换句话说,“只有对自己的判断力不够自信的版主,才会苦苦执着在字数限定的这个要求上纠缠不放。”
greenivy 2008-5-16 12:29
我会再说以上的话,不仅仅是因为我很清楚地记得那时候楼主也因为字数要求这个限定而与版主理论过,也是出于想要和楼主认真沟通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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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的帖子,版主SMALLSMALLSMALL删除了之后,对于你的询问,也给过长篇的回复给你解释字数要求的必要性。o`7a"V%k _
就像我在上面几楼上和你解释的一样,字数的限定是对于没有质量、过于随便的帖子而置顶的,既然我笔这个版面长期被划分在文学区,那么相对于情感区、生活区的一些随意的札记来说,自然会有相对的门槛和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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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尊重你所说的,一开始办这个版面的初衷。我相信,你拥有这样的初衷,也不喜欢我笔被没有质量的文字充斥。我也同意你所说的,我笔要求的不是人气,而是质量。这也正是现在的文学区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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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字数也可做为保证质量的一个前提,所谓量变拉动质变也就是此意。但我们从未否定过量小而质精的可能性,所以我也向你解释了,并不是所有不到500字的帖子都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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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07年,楼主的那个帖子的质量,因帖子不是我删除的,我不好妄作评价,但我绝对相信文学区所有斑竹的评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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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谢你长期以来孜孜不倦地向文学区提出建议和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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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个话题就此结束。我很欣赏你这篇诗作,希望可以不要在楼下再继续这样的讨论。如果你仍旧不能理解,那我也觉得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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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greenivy 于 2008-5-16 12:30 编辑 [/i]]
朴一 2008-5-16 13:02
1、“字数也可做为保证质量的一个前提”本身就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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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倘若删除我的文章,不是因为字数不够,为何操作理由不写“质量不足”而是“字数不够”?b3Ki!yJ(G
倘若是“质量不足”删除,奈何又规定一个“字数不够”?|}'h5e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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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字数500字起”是一个硬性规定么?如果不是,请注明优质作品可不在此列。\s({:fq6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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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笔我心版面不支持诗歌”,这才是删我文章的充足理由,作为版主,你的立论不清晰,对自己板块的规定的解释运用不清晰,规定一方面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方面又说可有例外让人无所适从,我对“但我绝对相信文学区所有斑竹的评判能力”仅在这一点上,并不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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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u$lS yQi1pu
5、含有“我笔我心版面不支持诗歌”这一规定的“新文区版面主题与版规设定 ”一帖的成文时间是2008-4-25 16:30 ,我的被删文字的时间是2007年了,那么或许删除我的文字,用这条规定也不适合。*E s,w0E)f,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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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讨论而已,既然讨论,不妨公知公论,我提了被删这个事情,仅作为案例,至于是否在我笔我心发表文字,本来就是毫无所谓的事情了。gL/x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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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字数500字起”后请注明优质作品可不在此列。5?!PN/?_)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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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一下,言尽于此,请勿遗憾。
柳云锋 2008-5-16 18:23
但愿能在地狱与天堂之间找到前进的通途!!:160Q